日前,我县出台了《苍南县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
《管理办法》就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功能定位、认定条件与申报要求、政策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县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同时,该办法积极鼓励、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县本级在此基础上再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