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举措实施
浙江70余万户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重大举措,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5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举措正式实施,为71.12万户浙江纳税人带来新一轮减税红利。
5月1日上午8点30左右,一张价税合计为1000元的电信服务发票在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顺利开出,票面上增值税税率是10%,而此前基础电信服务费的增值税税率为11%,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吴海洋表示:“这几年,国家出台了许多减税降负政策,企业真正享受到了国家税制改革的红利,现在增值税税率下调又是实打实的减税举措,对于运营商提速降费、让利于消费者都是利好消息!”。在辅导开票过程中,省国税局辅导团队还针对电信行业开具发票的特点,对如何确认业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断适用的税率等进行了细致的辅导。
截至5月1日24点,全省8664户纳税人已按照下调后的税率开具了发票,税率的调整在浙江平稳落地。据了解,此次增值税改革三项举措除了“降税率”外,还有“统一标准”“退还留抵税额”,具体来说主要包括,“降税率”,将部分行业原本17%、11%税率分别降低为16%、10%;“统一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统一上调到500万元,并在一定时期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此外,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举措中,退还留抵税额政策是一次新的尝试。“先进制造业及研发等现代服务业是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中重点关注行业,这些行业在前期投入的资金往往较大,资金回收周期又较长,容易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但这些行业又是引领社会发展方向或者掌握核心技术的领域。退还留抵税额将有利于减少税收对企业资金的占用,提升其竞争力,激发其内在活力,也是完整增值税税制的重要举措之一。”浙江财经大学教授吴利群认为。
浙江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处长谭中伟介绍,此次改革覆盖范围广,涉及企业多,“降税率”政策是最直接的利好,既能够让企业轻装上阵,也能够让消费者受益。而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利于保障市场主体之间公平竞争,对于中小微企业减税效果比较明显,在这些政策的叠加下,减税效应将进一步凸显。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增值税改革任务,浙江省国税局将增值税改革三项举措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网站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对系统升级、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等重点内容开展辅导培训,同时还通过办税便利化放大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的效应。5月1日,组织多个小组对节日期间正常营业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大礼包”精准地送到每户企业,给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