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工兴贸系列报道缓、免、减、退、优
市国税局多措并举 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近日,市国税局出台多项举措,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抓好税收缓、免、减、退、优等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对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工贸企业,在报经国税机关按规定审批后,可以在三个月内缓缴税款。
今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暂免征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全面落实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节能环保等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深化“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快首次退税下户调查,实行当月申报当月退税。多举措帮助出口企业解决收汇核销信息缺失问题,目前已有16家出口企业涉及228万美元出口额的核销无信息问题得到了解决。继续推行出口退税“柔性管理”,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涉税业务一般性违章行为,给予政策辅导,实行限期整改,尽量不予处罚。
在提升服务质效方面下功夫,力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通过12366热线等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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