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企业免收风险担保金
近日笔者从温州海关驻鳌江办事处获悉,11月1日开始,浙江省内海关将对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3种情形的企业免收风险担保金。这是继今年9月1日开始全国取消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审批政策后,又一利好消息,将惠及平阳、苍南、泰顺三县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
据悉,11月1日起,除法律、法规和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对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在手册设立环节免收风险保证金:浙江省内企业在杭州关区和宁波关区间开展异地加工贸易业务且信用等级在一般认证及以上的;浙江省内租赁厂房经营3年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且信用等级在一般认证及以上的;浙江省内首次办理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且信用等级在一般认证及以上的。
据温州海关驻鳌江办事处关员介绍,该项措施的出台,是海关为适应我省对外贸易发展新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具体举措,对减轻目前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将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