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网站栏目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给新兴业态伸展空间

时间:2015/6/16 8:11:31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明确,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加之,之前《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等政策的出台,以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持续推进,这一系列做法都在传递一个强烈的信号:政府部门正在完善和加强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政策支持和管理服务,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新兴业态、新兴商业模式有如新生婴儿,需要多方呵护,更需要相关部门合法、适度行使监管权。只有给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更大发展空间、更多试错机会,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更加包容、更加扶持,才能让创业创新层出不穷,新经济增长点不断涌现。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