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了首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共涉及11起案件。根据规定,对进入“黑名单”的纳税人,除了税务机关将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外,还将采取包括阻止出境、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使用等措施,真正使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介绍说:“纳税人进入公布栏,将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且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从中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