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单位预计减负2000万元
日前,笔者从县地税局获悉,自2015年2月起(费属期为2015年1月份)县地税部门将为全县企业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切实落实省政府社保减负新政策。
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保险费率将由3%调整为2%。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下调实行“双下调”,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下调为1.5%,同时,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也由本人工资的1%下调为0.5%,下调范围更广、力度更大。该项新政施行对全县缴费单位形成长期利好,据统计,2015年度我县缴费单位预计减轻负担2000万元。
据悉,为积极做好失业保险费政策调整准备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县地税第一时间在财税系统内、外网及网上办税系统发出通知及政策执行意见,营造地税系统内外、缴费单位学习了解新政策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做好新旧政策相关事项调整,进一步明确新旧政策的适用范围,实现新旧政策良好衔接。同时,加强与社保部门协作,实现政策理解共识,数据修改同步,为按时执行新政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