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县公积金中心将对2014年11月22日前发放的个人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统一实行调整后的利率,即五年以下(含)从4%调整到3.75%,五年以上从4.5%调整到4.25%。
此次调整,以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在此前4.5%的利率水平下,每月还款2534元。执行新利率4.25%,月供下降到2460元,每月减少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