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境内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近日,省外汇管理局在全省实施简化单证完善个人贸易外汇管理。即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银行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个人自行报关进出口或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出口,可自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和结售汇的,不受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5万美元的限制。
此举意味着我县辖内大批从事外贸出口的个人有望通过个人自身结算账户轻松实现收汇结汇,将有力促进苍南涉外经济发展。有意愿办理此业务的个人可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苍南县支局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