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吧佬”涉嫌侵权
在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的第一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溪分局开展突击行动,在沪山一食品加工厂查获一起涉嫌侵犯“乡巴佬”食品注册商标案。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食品加工厂环境堪忧,在原材料车间,食品原材料堆放在潮湿污浊的地面,包装箱已腐烂,执法人员仔细查看,该包装箱内的鸡腿、鸭腿等原材料已临近保质期。在成品仓库,地上堆着已独立包装完毕的鸭腿,其包装袋上擅自使用与“乡巴佬”注册商标近似的“乡吧佬”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袋上标有“苍南县日丰食品有限公司”字样,包装外观颜色和字体与“乡巴佬”都非常相近,很容易误导消费者。通过现场搜查,执法人员共查获商品名称标注为“乡吧佬”的鸭腿包装箱150件,每件50箱。
2004年,“乡巴佬”已被苍南县天和食品厂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第29类注册商标,2012年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乡巴佬”注册商标转让给浙江和丰食品有限公司,现该公司依法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经查,使用“乡吧佬”名称的苍南县日丰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卤制品销售的公司,产品主要有猪蹄、鸭腿、鸡翅等卤制品。同为生产食品的两家公司,一家使用的“乡巴佬”商标已经注册,而另一家却搭乘注册商标便车,使用音同字不同的“乡吧佬”作为商品名称,容易与注册商标“乡巴佬”相混淆,让消费者误认为是“乡巴佬”商品,侵犯了“乡巴佬”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商品予以查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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