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维权获赔38万元
炎炎夏日,为解除口燥,家住钱库望里北茶寮村的消费者蔡某想喝瓶啤酒解渴,做梦也没想到,啤酒尚未到手却被啤酒瓶炸瞎眼睛,给自己带来无法抹去的噩梦,留下终身残疾。今年7月23日,该起消费纠纷经过工商局钱库工商所调处,蔡某获得补偿38万元。
2012年8月21日,蔡某想从啤酒箱里取出一只啤酒时,尚未拿到啤酒瓶就突发爆炸,致使蔡某眼睛剧痛,满脸是血。因伤势严重,迅速被家人送到医院抢救治疗。同时,蔡某家人当即与该啤酒的营销业务员及厂方联系,要求给个说法,然而厂方告知消费者先去医院疗伤,待治疗痊愈后再细谈。经过11个月的治疗后,蔡某经过司法鉴定左眼损伤为七级伤残。蔡某的家人多次找该啤酒的营销业务员及厂方讨说法,而对方却找理由推卸责任,双方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蔡某于今年1月22日前往钱库工商所投诉,请求帮忙维权。
该所受理投诉时,由于蔡某治疗未结束,治疗费用等无法估算,告知蔡某申诉要有明确诉求。7月11日,蔡某治疗痊愈出院后向该所提交了司法鉴定伤残证书、医疗费用票据及索赔清单,7月23日,该所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规定,组织啤酒生产厂家代表与受害消费者就损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通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厂方一次性经济补偿消费者蔡某38万元,圆满解决此次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