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晚上10点多,市民孙先生正在家里睡觉,突然一条短信惊醒了他,拿过手机一看,还是一条“双11”的促销短信,加上当晚七八点钟收到的四条,这已经是第五条。一个晚上收到五条促销短信,而且还打扰到自己休息,这让孙先生十分气愤。
“我数了一下,现在离‘双11还有三周时间,手机里已经有近二十条促销短信,难以想象到了最后几天会是什么情况!”
这几天,受到“双11”促销短信骚扰的还有市民董小姐,“手机软件拦截、屏蔽号码、投诉,全都试过了,垃圾短信现在的人根本不会看,发这么多内容不知道有什么用,特别影响正常生活,而且还会漏看重要的短信。”她表示,自己过去还会稍微看下商家的优惠,后来店家的活动越来越复杂,感觉都是在玩文字游戏。同时,各种名义的网络购物节越来越多,“猫腻”和“陷阱”也越来越多,为了一点优惠还要拼体力、拼脑力,有点不值得。
每年,越到重大的促销节点,需要防范的消费“陷阱”就会越多样。据了解,仅促销短信这方面,就有不少需要市民了解和防范的细节:比如,收到的商家促销短信,需要辨别是否是仿照品牌官方发送的内容,如果是,内容里的信息可能存在一定的欺骗性,这种情况下,对方甚至能够报出买家的个人信息和交易记录;又比如,网贷平台会趁此时机向用户发送广告短信,实用“恭喜您获得最高xx万元现金额度”等一些诱惑力很强的文字,用户在对分期手续费等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贸然贷款购物,有可能会“引火上身”。
另外,现在流行的低价拼团,则能够用质量很差的商品换取大量用户隐私信息。“几乎每个人购物车里都放了不少东西,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里面有的商品平时就经常打折,每次一到促销节点,它们就会先被改回原价,也就是比平时还贵的价格,想买的人只有等到活动当天才能买到与平时一样或者差不多的价格,这样反而是在制造不便。平时就能买的东西要等到活动开始才能买,还得和别人抢,遇到双‘11’发货找快递都比平时更麻烦。”日常用品几乎都通过网购的市民杨先生说。
《中华人民其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等各种行为,为了制造购物氛围,以及制造购物焦虑感和冲动,今年“双11”前用户依然因为各类商家促销信息而不堪其扰。此类现象何时会得到改善?消费者又该如何避免被骚扰?
电商平台或商家向消费者发送促销短信,垃圾短信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和隐私权。通信运营商及有关部需要更加重视对这类促销短信的治理力度,尤其是在每年的一些重大促销节点。对于有多部手机的市民,还可以采取专门用一个号码来网购的对策。与此同时,要尽量做到不冲动消费,适度采买、仔细了解促销活动规则、货比三家、谨防不良贷款避免消费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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