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今年开始,除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和政治类、宗教类、社科类的社会组织外,四大类社会组织,即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了。
“现在不仅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像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和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时,无需开办资金,实行零门槛政策。”市民政局副局长项洪富说。
在开办资金方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中有开办资金要求的外,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登记时,开办资金可减至1万元。
社会组织登记政策放开后,除了实施“直接登记”, 还简化审批流程,放宽登记管理限制,探索“一业多会”机制。允许同一行政区域内成立两个以上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文化体育类和行业类社会团体。
此外,民政部门还推行上门服务举措,对路程较远的地区,由窗口服务人员带审批材料上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