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正式执行,文件规定对符合五类资格的纳税人实行优化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服务,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方式,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税务机关可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此前,办注销手续比较麻烦,宁波珈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孟娜说,由于公司决定结束经营,她从9月初便开始着手准备税务注销前必须要办结的相关事宜,烦琐的手续让她感到有些压力。孟娜的困扰也同样压在税务干部的心上。国庆假期期间,当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段塘税务所对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进行培训讲解时,负责管理工作的赖婷婷想起了孟娜,“如果宁波珈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符合总局文件所列的条件与资格,那么他们就可以即时办结税务注销了。”赖婷婷如是说。
经过预检,宁波珈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符合文件规定的税务注销即时办结的条件,但其仍有未报送的财务报表等未结事项,无法直接出具清税证明。“材料准备还需要一段时间,一时半会儿提供不出来,注销是不是又得耽搁了?”面对孟娜的疑问,赖婷婷迅速拿出了解决方案:“你这种情况可以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的方式,法定代表人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后,就能当场拿到清税证明了。”
10月8日,孟娜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洋如约来到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段塘税务所的办税服务厅,在税务干部的指导下,孟娜与王海洋共同签署了《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承诺将在6个月内办结财务报表报送等相关事项,短短5分钟就顺利取得了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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