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县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当前司法和行政执法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县法院不断强化多部门协作,形成惩治合理,不断推动我县食品安全犯罪防治体系建设。
据了解,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近几年来,县法院受理的危害食品案件犯罪案件逐年上升。2010年至今,共一审审结危害食品安全案件42件,罪名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59名自然人和2家公司。
县法院审理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涉及食品多种多样,且均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多数食品更是日常餐桌上的常客,包括超量使用香甜泡打粉的馒头、双氧水浸泡过的牛百叶、焦亚硫酸纳清洗过的芋头、工业松香脱毛过的猪头肉等,甚至非法添加红色染料酸性红73的酒粬、含有非法添加物西地那非的保健品等有毒有害食品也在近几年出现在危害食品的名单中。而绝大多数犯罪分子文化程度偏低,法制观念不强,对自己从事危害食品的生产、销售行为认识不足,且本地籍人员犯罪较为高发。
据悉,县法院除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坚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外,还不断强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证据证明的统一标准,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形成区域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同时,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总结分析食品安全犯罪的特点,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对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和隐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并积极做好沟通指导,不断推动食品安全犯罪防治体系建设。
此外,法院还选取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犯罪情节恶劣的危害食品犯罪典型案例,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宣判,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积极营造依法严厉打击涉食品安全犯罪的舆论氛围,有效预防相关犯罪的发生。并主动邀请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普法活动,旁听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件,正面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不断深化判决结果解释明析,充分发挥刑事司法预防犯罪的功能。
新闻发布会还公布了最新的十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