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农业部新修订《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已经正式施行。
据了解,《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对绿色食品标志审核和发证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除了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产品受理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外,还特别规定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等录,并建立绿色食品企业年检、产品抽检、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退出公告等证后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