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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实施 贷款额度与信用记录挂钩

时间:2014/10/10 8:16:24 来源:温新 作者: 

9月1日起,我县正式实施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因我县首次将贷款额度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有不良逾期记录的市民可能面临额度下调以至申请被否的情况。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最明显的变化是将贷款额度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该中心将调阅借款人及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近三年记录和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近三年信息记录。“如果存在逾期,将按不同情形相应下调贷款额度。”比如贷款和信用卡存在连续3期以上(含3期)6期以下(不含6期),或累计6期以上(含6期)12期以下(不含12期)逾期记录的,在了解其真实原因排除风险后,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下调10%。贷款和信用卡存在连续6期以上(含6期)或累计12期以上(含12期)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下调20%。若出现超过12期,让管理机构认为风险因素不能排除的,贷款申请将不予核准。

笔者了解到,1日,我县一户家庭在申请时,被发现存在3期以上信用卡逾期记录。待正式受理后,该户贷款额度将下调10%。

另外,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方式,此次新政在依照《家庭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即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地、贷款地以及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房屋套数审查外,还引入《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本行政区域内的在贷住房消费贷款记录。

按照新政,若认定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在两套及以上,除了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以及申请时近2年(24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其他购买第二套的缴存职工家庭的贷款都将暂停。

此外,自10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还将增加按缴存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额度。那么,此次调整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来说究竟是贷得多了还是少了呢?

对此,县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很多市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并不多,但他们缴存年限长,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比较高。“对这部分市民来说,在改善性购房时的贷款额度会比原先的高一些,这也体现了对改善性购房需求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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