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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私了”却未“了”

时间:2014/3/19 9:17:32 来源:今日苍南 作者:朱笑颖 

律师建议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龙港的贺先生最近很烦恼,他不明白只是一场简单的交通意外,怎么就成了迟迟解决不了的纠纷呢?

不久前,贺先生开车不小心和三轮车发生刮蹭,导致三轮车主薛老伯左手骨折。贺先生立马将对方送院治疗,并承担了所有费用12740元。为尽快解决事故,贺先生应伤者家属要求,给了八千多的红包作为赔偿,并约定好出院当天去签署认定书。可不料,薛老伯拿到8300元的红包后,却突然反悔不愿签字了,要求贺先生再给个五千。双方协商无果,事情一下陷入了僵局。

“哎,他刚开始跟我要八千八的时候,我是不愿意给的。后来我看他60多岁了也挺可怜的,再加上我希望事情能快点解决也就同意了。”贺先生说,协商过后,红包价格从8800改为8300

116中午,薛老伯出院时,贺先生爽快的给了个8300元红包作为赔偿,并约好下午一起去中心签字,以为心头大石很快就可以放下了。可不料,事情的走向却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下午,到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薛老伯一家突然反悔不愿签字了。他们要求对方按规定再赔个八千,作为误工费。贺先生一听不乐意了,我早上刚给了你8300元的红包,怎么下午又跟我要钱呢,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在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赔偿金降到了五千,可贺先生的态度却很明确,最多再给两千,多一分没有。就这样,双方没有谈拢,后经多次协商无果。

“我觉得自己做得够多了,医药费我一分不少,还经常去看望老人家,给他买水果。他要红包我也给了,怎么这么不讲诚信,临时变卦,还跟我要赔偿,这不是欺负人吗!”提起此事,贺先生很生气,表示自己被深深伤害到了。他说,诚信一直是温州人的道德基石,对方如此不讲诚信的行径让他很无奈。

“我们事先不知道他私底下给了红包。他要是来这边按规定走,事情很快就可以解决,该赔多少就赔多少。车主这钱完全是给多了,现在他太被动了。”龙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这么跟笔者说。他建议,碰到类似情况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不要私底下解决。

为此,笔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出现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来处理解决。要知法懂法,尽量不要私底下解决,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若双方选择协商处理,为了避免后期出现纠纷和风险,应该主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以保证其法律效力,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用手机、数码相机拍下现场照片,或者用录音机录下双方的对话。事情要是真处理不了,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后,笔者几经周折,拨通了薛老伯女儿的电话,薛女士表示自己现在很忙,暂时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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