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开展2015-2016年度全市社会组织评先评优工作,我会荣获“优秀社会组织”称号。我会已连续多次获此表彰,这无疑是对我会工作的一种肯定。
温州市“优秀社会组织”评先评优工作由温州市民政局发起,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功能区民政部门牵头,以《温州市社会组织评先选优实施办法》(温委发〔2012〕128号)为依据,通过表彰一批制度完善、充满活力、为维护市场秩序做出一定贡献的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热忱,促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自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国税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会上下团结一致,协会工作彰显成效,组织发展硕果累累,先后被评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单位”“苍南县优秀社会组织”“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获评温州市“优秀社会组织”称号。
荣誉不是终点,而是发展的新起点,我们将以更加热烈的激情投身组织工作,携手广大会员共同发展,努力做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积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