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专利骨干企业,日前,县科技局对2008年制定的《苍南县专利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注重企业自身专利制度建设,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作用。
新《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对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包括强化企业自身专利制度建设,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并配备1名以上具有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系统规范、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注重企业专利结构和质量,企业要保持有效专利12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的申请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近二年申请专利6件以上;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要求企业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上年度企业产品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40%以上;培育企业形成持续有效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要符合苍南县县级创新型企业认定的要求,必须遵从国家产业政策,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新《办法》的出台以及专利优惠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专利数量和质量,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促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