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事项 简化手续 规范流程 健全机制
我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改善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和效率型政府建设,近日,我县出台《苍南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行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四减少”为核心,以审批方式创新为重点,以县、镇、社区三级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手段,以“三制联动”和“四查倒逼”为保障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强县。
据了解,此次改革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巩固完善改革成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任务,坚持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努力达到涉企涉群事项审批“集中、授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宽进、简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联审、联办”、为民服务事项“便捷、高效”的具体目标,在我县形成“五个凡是”所要求的审批服务新格局。
《实施方案》指出,改革启动后,全县各部门要对现行的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清理,包括省、市、县政府决定下放的审批事项,彻底摸清审批事项的底数,确保清理规范,不留死角。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及中央、省、市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重复审批的审批事项一律归并或取消;凡五年内办理数量为零的审批事项暂且冻结。同时,简化审批手续,对“重复提供、反复提供、无理提供、无需提供、无法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坚决杜绝没有法定依据的公示、论证、评估和签字盖章的行政行为,并做好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收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切实减少审批自由裁量权。
《实施方案》指出,全县各部门要按照“五个凡是”的要求,减少审批层级。凡是不涉及县级资金投资的项目、没有跨区域的项目,凡是县委、县政府明文规定下放的事项,凡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可放权给下级政府或功能区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下放给中心镇或功能区审批。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下放受理层级但不下放终审权,或名义上下放事权却不同步下放核心审批前置等行为。同时,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前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地方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一律予以取消或调整为事后监管。并实行委托前置审批,通过依法委托等方式,减少前置审批层级。
据悉,《实施方案》还对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将通过进一步规范完善集中审批制度、强力推进项目模拟审批工作、建立代办工作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创新功能区前置审批方式、大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等方式,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力争将苍南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