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现场登记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4日致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要求普查工作者必须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坚持依法独立普查,希望普查对象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共同搞好这次普查。
《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说,从2014年1月1日起,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届时,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单位空间定位和基本信息核实。这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