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
我县率先开展用能权交易
日前,县政府与温州中祥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签订用能权交易合同,交易总量约为1.66万吨标准煤,交易总金额为387万余元。据悉,这是温州市签订的首批用能权交易合同。
用能权是指企业年度直接或间接使用各类能源(包括电力、煤炭等)总量限额的权利,也就是一年内按规定可以消费的能源总量。用能权有偿使用,是指企业在能源消费总量预算化管理的前提下,依法取得用能权指标,并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用能权指标有偿使用费的行为。
县发改局交通能源科科长郑国芋介绍,今年以来,我县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0.6吨标准煤/万元的新建、改建、扩建用能项目纳入用能权交易范围。首批申报购买用能权的7家企业,所购用能权主要是用于工业技改、扩大生产线等项目。而县政府出让的用能权,主要源于2018年全县规上企业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腾挪出来的用能空间。“当企业发生产能转移、淘汰关闭等变更行为时,有偿获得的用能指标配额由县政府按照原合同签订的价格进行回购。”郑国芋说。此次用能权交易价格为基准价280元/吨标准煤。
温州中祥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县一家专业从事光学级亚克力的研发、生产、销售的公司。“我们公司是全县第一家申报用能权交易的公司,此次申报年度新增用能3018吨标准煤,交易金额为49.65万元,用于实施年产1万吨光学级亚克力生产线建设项目。”该企业负责人余建铭说,新项目投产后预计可以实现年新增产值1.84亿元,年新增工业增加值4286.76万元,而且新生产线可以提升能源利用率。
“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并实现能源‘双控’目标和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郑国芋介绍,通过用能权交易,当地可以合理安排企业用能,进一步控制企业新增能耗,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遏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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