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多措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科采取多项举措全面规范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县住建局于4月底组织23家房开企业的销售、财务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宣传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强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采用全程全额的监管方式,商品房预售资金全程第三方监管,购房款不得进开发商账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我县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部署,8月份以来,对全县纳入预售资金监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排查。就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拨付资金、停止网签资格、停止监管资格等方式予以处罚。
该局强化对房开企业申报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备案的材料,重点是审查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性、监管预售资金总额度及监管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同时对开发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售楼处进行规范化布置,是否按规定公示各类相关证件、价格表、监管账户等信息,资金账户专用刷卡pos机是否安装到位等开展检查。就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约谈项目负责人,并要求约谈单位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去执行。
对开发企业在预售资金监管技术操作上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市场监督科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确保开发企业后续工程顺利开展。加强对监管项目的日常动态监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开发企业每月15日前必须上报监管银行出具的资金明细账及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形象进度表,并认真审查,同时安排人员去工地现场查勘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通过以上举措,实现了对购房资金缴存情况的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