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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新政” 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时间:2019/8/2 8:58:23 来源:本站 作者:陈薇拉 蔡春容 

近日,我县出台《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过谋划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平台、重点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加快培育产业创新能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六大方面”16条举措,用“真金白银”鼓励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增速。

根据《政策意见》,对列入温州市“3+12”核心产业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增加值达到20亿元以上的,县财政将给予平台基础奖励100万元,20亿元以上部分每增加20亿元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列入浙江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创建名单并以企业为主导开发的,县财政将给予市场创建主体300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培育名单,并三年建设期均通过考核的,县财政将给予补助100万元。对列入国家级重大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以及2018年起新增列入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将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今年起,我县将突出招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引导重大项目向重点平台集聚,并突出引进高水平外资企业和项目。根据“新政”,我县对在苍南落地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亿元(实到外资超过1000万美元)、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将给予财政奖励;对落户重点平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将实行“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措施。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外商投资项目,或总投资超过2亿美元的外商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当年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外商投资企业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引进的独角兽企业外商投资项目,当年实到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外商投资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独角兽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研发人才、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补助。

而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我县支持及鼓励其加快提档升级和技术改造。对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时,滚动建立企业重点提升库,对相应企业年度纳税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对“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五年的地方财政贡献奖励。而对于符合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项目,县财政也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企业技改补助和奖励。

同时,我县还鼓励支持龙头企业谋划建设产业创新中心,争创省级及以上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并根据认定等级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达1000万。对列入温州市以竞争性分配方式遴选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以重点扶持;对列入国家、省级智能制造(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列入温州市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获得国家、省认定的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以及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和省上云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相应比例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达1000万。

此外,根据《政策意见》,我县还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人才、资金、土地等各类要素保障,全力支持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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