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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简易登记事项实行一审核准制 同时实行“容缺受理”审核制

时间:2016/12/14 8:14:34 来源:本站 作者:周文晃 黄振意 

据县审批中心消息,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更好更快地服务企业,县审批中心市监局窗口商事登记审批实行简易登记事项一审核准制。

  该制度实施范围为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四类企业14项相对简易的登记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由一审一核制改为一审核准制,减少了登记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已办理一审核准制登记256件。

同时,商事登记受理实行“容缺受理”审核制,业主在申请事项中如非主要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先受理该申请事项,并进入审查程序,在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做出审批决定。该制度实施后,审批窗口放宽受理门槛,提前进入审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行政审批受理难问题,至今共办理了“容缺受理”审核事项近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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