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2012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联席主任张远煌教授透露,经调查我国每年有数以千计的企业家,因为触犯刑律而“倒下”。 他透露,从调查来看,近年来企业家的犯罪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国企老总代表国家管理资产,本身都是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加之其直接管理的资产庞大,一旦触碰法网,将遭受更为严厉的处罚。以去年国企老总18起贪污案为例,其中16起案件判处都在15年以上,这种处罚力度已经跟杀人抢劫犯罪比较接近了。与国企相比,民企生存没有垄断地位,要充分竞争,所面对的刑事风险范围也要宽得多。 在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即将发布的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中,收集的300多起案例经过分析,涉及77个罪名。国企老总涉及罪名最多的是受贿、贪污,民企老总几乎所有都涉及。 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产生了跻身于社会精英阶层的企业家群体。可是为什么每年却有那么多企业家在成功的光环下轰然倒下? 反思企业家犯罪人数的增加,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制度不健全,很多领域都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一些胆大的人敢为天下先,靠猛打猛冲闯出一条“血路”,积攒了不少家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较高的层次,随着有关制度的逐步建立、健全,模糊地带越来越少了,一些过去行之有效的“潜规则”正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过去人们不以为意的做法,现在就有可能是违法甚至犯罪了。如果仍然陶醉于昔日的辉煌,满足于过去的成功做法,目空一切地踩红线、闯禁区,肯定要摔得鼻青脸肿。 二是企业家是财富群体,与市场、与金钱直接打交道。一些人一遇到利益诱惑,就会无法把握自己。由于缺乏监督,个别国企负责人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天下”,利用手中的权力巧取豪夺地进行职务侵占;一些公众公司法人弄虚作假制造股市泡沫、瞒天过海大搞关联交易等。结果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 第三,成功带来的个性膨胀是一剂“毒药”。在财富积累初期,一些民营企业老板往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谦虚低调,见人堆笑。可是一旦有了一定地位和影响,尤其是对地方GDP贡献大,加之又跟地方某些领导关系密切,于是乎飘飘然,以为“万物皆备于我”,目无法纪,横行一方,最终难免栽倒。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追求GDP,企业只要在本地GDP贡献比较高,对地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有点违规行为地方政府有时会睁只眼闭只眼。这样很多企业家形成一种侥幸,只要对GDP贡献比较大,相当于买了免予刑事风险的保险,一些企业家则用钱免灾。这样的种种心理导致我国企业普遍对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不重视,很多企业家不懂法律,也没有法律意识,长期游走于刑事法律风险的边缘。 必须强调的是,企业家要想使自己远离刑事风险,只有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除此别无他途。与此同时,从国家层面来说,完善社会制度和健全运行机制也是当务之急。正如张远煌教授所云: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守法经营利润比违法者获得的少,这种情况就会诱使一些企业家铤而走险,跟法律玩游戏。 希望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