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节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昨天,我县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就织纹螺整治工作作重要部署,坚决杜绝有毒织纹螺流入市场、餐馆、家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副县长林小同参加会议。
据了解,织纹螺俗称海丝螺、麦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淹、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而在每年的5月份至8月份左右,我县江南海涂、沿浦湾、大渔湾多产织纹螺。
9月13日起至12月31日,我县将开展织纹螺专项整治工作,该项工作以查处加工、销售织纹螺行为为重点内容,以沿海滩涂、沿海乡镇为重点区域,以早市、农贸市场、海鲜楼、小餐馆及流动摊点为重点对象,依法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织纹螺行为。整治期间,各乡镇、县海洋渔业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各司其职,协作联动,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做好织纹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坚决做到隐患排查到位、依法打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同时要落实责任,充分发挥乡镇及村居食品安全责任网格作用,深入村居、社区特别是临时交易场所,严格排查以织纹螺为代表的野蘑菇、河豚等毒性食物,扎实做好全县织纹螺专项整治工作。要完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应对处置机制,及时掌握事件动态,增强应急应对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