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财政局通过加强项目预算审核、引入中介机构审核、强化项目结算审核、规范审核后续管理等四个步骤,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效益。
要求全县所有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前必须经过县财政预算审核,县财政根据工程类别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图、工程计价规范、工程估价表、费用定额进行全面审核,确保项目预算科学合理。
规范委托评审工作,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择优选用中介机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择优选用的原则上实行三家以上中介机构随机抽签,特殊行业项目经审委会讨论进行委托;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每半年对中介机构开展一次考核,上半年共评选了三家优秀机构和六家良好机构,并将考核结果实际应用于中介机构选择中;组织培训,加强对审价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严禁在预算监标时出现抄袭现象。
同时,该局还强化项目结算审核,要求全县结算价5万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由县财政审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需到建设现场进行测量、勘察,做到审核数据的客观真实,杜绝为规避公开招投标,将超过50万以上的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的行为;对结算中的疑难问题,邀请纪委、审计和建设单位召开定案会议,集体讨论。并规范台账建立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审核项目的概算、预算、结算情况和具体信息进行登记;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依据档案的管理类别、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做好归档工作,确保评审档案内容齐全、格式规范、真实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