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心企业搭建双赢平台
日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单位联合发文公布317家社会团体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我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榜上有名,成为全省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46家社会团体之一。
县慈善总会、县人民教育基金会也继续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据悉,此次全省有317家公益性社会团体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宁波除外),其中46家为新获得组织,271家为继续获得组织。
根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凡在资格有效期内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进行公益性捐赠的单位或个人,企业捐赠额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额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政策的落实,为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捐赠搭建了双赢的平台,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