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传统市场加快向新型市场转变,增强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浙闽省际专业市场群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计划到2020年,市场群年交易总额达到320亿元,年交易额超100亿元的市场2家,年营业额超亿元的企业或商家超过150家,培育成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先进的浙南闽东北综合型现代新型专业市场集聚区。
《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集聚示范区内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集聚示范区内项目优先推荐上报省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等;省级服务业引导切块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集聚示范区内服务业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集聚示范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集聚示范区考核考评表彰;统筹安排集聚区内用地空间,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解决。此外,《意见》还鼓励引进服务业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苍南县关于引进和开发企业人才的若干规定》和《苍南县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规定(暂行)》各项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