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部门权力减少52.55%
笔者日前从县编委办获悉,我县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经过六个多月、三个阶段的审核、清理,通过转移、整合、归并、调整等措施,目前,拟公布权力清单的32家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3965项,与原梳理上报比较共减少4391项,精简比例52.55%。
自今年3月份县级部门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以来,我县坚持简政放权这一工作主线,切实抓好“清权、减权、制权”三个工作环节,建立并实施“三报、三审、三回”工作流程,有序推进权力清单工作。截止目前,拟公布权力清单的32家部门共保留3965项行政权力,其中包括行政许可2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73项,行政处罚2542项,行政强制162项,行政征收65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裁决13项,行政确认115项,行政奖励54项,其他行政权力743项,共性权力8项,减去省市级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权力115项。另外,县级部门审核并转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作出最终行政决定的管理服务事项202项。
据悉,权利清单制度,不是对先下权力的简单梳理和公布,而是按照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对先下权利进行全面清理,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科学配置权力的基础上,公开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及其运行流程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准确界定,推进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深层次革命,并在此基础上对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体系的重塑和再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