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新增建设用地40%用于工业、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当年补助上限提高到400万元 面临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我县近日公布了《关于助企强工的若干意见》,重磅出台新十条 政策,涵盖企业最关注的技改补助、整合重组、工业供地、重大项目引进等多个领域,以真金白银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进步稳定经济运行、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助企强工。
据悉,此次重磅推出的新政,从企业最关注的 机器换人 技改补助、小微园项目扶持、债务危机企业整合重组、工业企业厂房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小升规、企转股 培育、财政贡献突出的工业企业、工业项目责任捆绑攻坚奖惩、重大工业项目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扶工工作奖惩、企业发展环境优化等十个方面给出一系列利好政策,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
《意见》在工业供地指标和重大项目的引进力度上明确提出,全县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要有40%以上用于工业;对固定资产投资超5亿元的重大工业项目,采取 一事一议 方式对投资方给予政策扶持。按照规定,在机器换人 技改补助上,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补助上限,扩大技术改造扶持范围和支持企业两化融合技改。小微园项目扶持方面,入驻小微园企业投产并产生销售计税后,按住建部门认定的厂房面积数,县财政以2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在 小升规、企转股 培育上,对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转规上工业企业和新设或转至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并加大财政贡献突出的工业企业的奖励力度,对入库税收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到200万元的不等奖励。
《意见》在加大奖惩力度的基础上,鼓励债务危机企业整合重组,全力解决工业企业厂房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企业整合重组方面,经县政府认定的重点保护和重点帮扶企业,放宽限制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债务危机企业有未竣工工业项目的又需整合重组的,不再对其股权转让加以限制,同时对企业整合重组或融资性股权质押过程中发生股权结构变化,由市场监管部门先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函告税务部门。同时要求,消防、住建部门要在今年5月30日前,制定解决工业企业厂房验收、产权证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操作实施细则,并加以有效实施。
另外,《意见》还加大金融机构扶工奖惩和企业发展环境优化力度,调整县政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实行财政性存款调度制,对考核优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一年期地方财政性资金存款支持;对考核排名居后的,相应扣减地方财政性存款,暂停一年其与政府性项目的合作。推行企业宁静日 制度,除涉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等检查外,一般性的检查安排在每月10日至15日,同一单位对同一企业检查每年不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