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网站栏目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财经微观 > 正文

融入绿色长江 分享浙江智慧

时间:2016/11/1 8:12:11 来源:本站 作者:秦诗立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既是浙江落实国务院《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规定动作,在深度参与中更好实现协调发展、共享发展;也是浙江发挥率先发展经验,更好带动、示范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指导文件。其发布实施,有着重要战略和现实意义。

  对国家来说,建好长江经济带,不仅要畅通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主干的综合交通体系,还要畅通以沿江城市为节点的商流、物流、金融流、信息流、人才流、科技流体系,更要沿江各省市协同保育好长江流域这一全国生态价值最重要、但环境质量已十分脆弱的生态大屏障。也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长江经济带建设重点不是要上大批码头公路铁路项目、建大批沿江产业园和城市新区,而是要侧重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绿色发展带。

  浙江是“两山”理论发祥地、绿色发展先行区。2005年,“两山”理论提出后,浙江加快了绿色发展探索推进。2007年,环境质量实现转折性好转,16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准重点监管区全部达标摘帽,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全国第一;2008年,实施新一轮“811”环保行动,进一步巩固环境保护能力、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水平;2013年,提出要把生态省建设推进到一新高度,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绿水青山护得更美。

  目前,浙江正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两气共治”等生态环保工程,并与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新型城市化推进、社会民生事业提升等有机联动起来,而不是单纯的生态修复保护或污染防治,实现了 “生态、经济、社会”的共赢发展。这,正是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即“两美”浙江建设的基本要义,亦是“两山”理论的价值所在。

  新时期,浙江既需作为长江流域生态大屏障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与沪苏皖等省市合作,协力加强一省不能独立完成的生态环保工程,积极把“两山”理论践行推广到长三角,共建“美丽家园、美好生活”;也需加强浙江绿色发展的经验提炼,及其配套的学习交流、人员派遣、技术支持、产业衍生等活动开展,结合当地生态、经济、社会、人口等实际情况,积极在长江经济带示范推广,加快其向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带大转变、大跨越。

  对长三角生态环保合作,结合《方案》,建议任务重点有三:一是加强长江口海域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与上海、江苏携手实施海上“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东海渔场修复振兴;持续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强化近岸海域和重点海湾污染防治,共同实施总氮、总磷总量控制;强化直排海污染源、沿海工业园区和船舶港口污染监管,加快海洋港口岸电设施、抑尘设施和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全力把长江口海域建成全球一流的美丽湾区。

  二是加强江南水乡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以太湖流域、千岛湖流域、京杭大运河流域为重点,联合制定实施“五水共治”方案,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河长制、镇长制、县(市)长制、省(市)长制,全面恢复江南水乡“水清、岸美、精致、灵动”的品质。

  三是加强长三角空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推进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普及使用清洁燃油与汽车、轮船清洁排放;加快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与达标监测,加强区域主风道保护联合规划与保护,全力恢复长三角“天蓝云碧、空清气新”美好环境。

  对绿色发展示范推广,需把相关政府主导性、企业主体性、志愿者积极性结合起来,理顺权责利关系;需把浙江经验与人才、技术、组织等支持与国家、相关省市的职责、授权、管理等支持结合起来,形成激励相容机制;需把浙江探索的“两山”理论与当地的生态资源环境实际结合起来,与当地的经济转型、社会进步、文化改良结合起来,实现内在的互动互促、共赢发展。这些,都还有一个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

  总之,浙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既有现实基础和内在需要,也是勇于担当,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的职责所在,大有作为,大有可为。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