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网站栏目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财经微观    政策法规    人物风采    疫情防控    简报    会长企业    通知公告    会刊
 
 
 
 
 您当前位置的: 网站首页 > 财经微观 > 正文

重点监管控股股东

时间:2015/10/13 14:23:34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 

近来,中国股市一路上涨。在此大好局面下,也要警惕股票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具有决定股票市场价格的能力,因此,控股股东购买或者出售上市公司的股票,决定着上市公司的未来,当然也决定着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常会以间接的手段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正因为如此,证券监管部门不应把监管重点放在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上,而应该重点监控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学会抓大放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上市公司交易稳定,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股票市场健康发展。

 
友情链接:
 
协会概况  工作指导  会务动态  税务要闻  企业之窗  维权指南  资料汇编  联系我们  疫情防控  
 
Copyright ? 2012 苍南县国家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三创网络
电话/传真:(0577) 68717111 26658777 68751855 68716388  浙ICP备1203737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2702000730号